我國法制現況

本原則行政院以104年11月24日院授發資字第1041501521號函公布施行,「一定金額」額度及計算方式提案業經本(105)年1月15日本年度行政院資料開放諮詢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為:「原始資料蒐集調查取得、研究分析、資訊化處理及保存於同一電子系統(含機關就個別資料所建置之轉換系統或開放平台)之過程,整體投入成本合計金額加計近3年更新及維護費用總額達新臺幣5千萬元以上者。」

這些資料除了會保存於同一電子系統之外,
不知道是否還會備份保存於其他電子系統?

感謝詢問。同一電子系統 在這段裡的意思為何,請 @opendata_mis_ndc 撥冗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