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大數據的發展,並在隱私保障與資料運用的便利性間取得平衡,您認為應該如何處理?
- 透過技術的方式處理,請說明您覺得需要考慮的技術架構為何。
- 建立法律制度予以規範,請說明您覺得需要哪些法規來保障。
為因應大數據的發展,並在隱私保障與資料運用的便利性間取得平衡,您認為應該如何處理?
不知道其他國家是怎麼處理的?
只有建立法律制度規範而已還是說還有透過技術的方式處理?
以下是 @moj 張友寧檢察官在 4/24 諮詢會議的簡報內容摘要:
關於若產生損害部分,舉證責任的歸屬?
是否由國家成立專責單位,以公訴方式執行?
以下是台灣科技大學陳曉慧教授在 4/24 諮詢會議 的發言摘要:
以下是法務部法律事務司李世德科長在 4/24 諮詢會議 的綜合回應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