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大數據時代的來臨,業者傾向以自動化或間接方式蒐集個人資料,因此於資料蒐集階段,當事人不易有效率地表示是否同意業者蒐集個資之行為。
此外,因資料運用者難以預見未來可能之應用目的,往往無法明確告知當事人其蒐集目的及利用範圍。若告知事項過於空泛或令人難以理解,亦將失去告知之實益。
再者,大數據的演算系統有時能從龐大雜亂的資料中,挖掘出無法預見的關聯,甚至可能重新識別個資當事人,進而聯繫至個人敏感的資訊,容易使個人資料保護產生難以預測之漏洞。
隨著大數據時代的來臨,業者傾向以自動化或間接方式蒐集個人資料,因此於資料蒐集階段,當事人不易有效率地表示是否同意業者蒐集個資之行為。
此外,因資料運用者難以預見未來可能之應用目的,往往無法明確告知當事人其蒐集目的及利用範圍。若告知事項過於空泛或令人難以理解,亦將失去告知之實益。
再者,大數據的演算系統有時能從龐大雜亂的資料中,挖掘出無法預見的關聯,甚至可能重新識別個資當事人,進而聯繫至個人敏感的資訊,容易使個人資料保護產生難以預測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