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車、電動滑板,台灣上路可以嗎? EPAMD

@MarkDai
slogan : Electric personal assistive mobility device (EPAMD) /非汽車之動力載具的道路安全討論
cover : https://i.imgur.com/qXrN6bf.png


簡介

近年來,隨著節能減碳的環保意識抬頭,小米平衡車、電動滑板車、單輪的賽格威(Segway)等各式各樣的動力載具開始出線,滿足了城市中更輕巧的移動需求,也在歐美城市形成風潮。在台灣,街頭開始陸續可見以動力載具作為代步工具或休閒娛樂器材的玩家,國外甚至有都市警方使用類似的動力載具進行巡邏。

但是,這樣的動力載具可以在台灣使用嗎?根據我國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2-1 條規定,非屬汽車及動力機械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就會遭到處罰。這類的動力載具只能在河濱公園這類封閉區域使用,禁止在車道、人行道騎乘。

許多國家紛紛建立相關規範,讓這類動力載具可以兼顧安全與便利性,與現有交通體系共存。以新加坡為例,新加坡將共享電動滑板車視為「最後一哩路」,有最完善的法規,要求登記、限速、現地使用;法國今年9月起則將禁止電動獨輪車、個人行動載具、懸浮滑板等騎上人行道,避免「行人被擠到牆邊」;德國新規則規定站立式滑板車,可在一般道路、腳踏車道行駛,限制14歲以上才能使用,最高限速20公里(出處)。

作為一個 g0v 社群驅動的法規調適平台,vTaiwan 秉持著開放和開源的信念,希望能將相關意見彙整為初步共識,供公部門在政策擬定初期參考,也讓各界可以參考。

無論您是玩家或是一般用路人,我們歡迎一同參與理性討論,並且提供寶貴的經驗及意見。

即將開始 2019-07-03
議題整理
說明簡報

意見徵集 2019-07-03 2019-07-21
直播
分享意見

研擬草案 2019-07-22
線上意見整理
線上諮詢會議共筆

歷史案件 2022-05-04
https://www.president.gov.tw/Page/294/48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