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節目品質與保護本國文化

國際貿易談判攸關產業發展。2000年的WTO入會,台灣賠上了電影法,政府頓時全無政策保障工具。韓國尚以開發中國家身分爭取了五年的延緩時間,鞏固其影視市場,並啟動產業升級工程。如今,台韓之電影產業枯榮立見。杜哈回合談判失敗後,雙邊與多邊國家的談判開始如火如荼進行,台灣面對TIFA、TPP、RCEP的談判,必須更謹慎,尤其在文化項目上,談判小組應多聽文化部門與民間的意見,不容輕易退讓!

影視產業是世界文化多元化的象徵,影視內容是否得以視為貨貿商品自由流通,一直是國際談判間的重大歧見。烏拉圭談判後,歐盟與美國在影視內容服/貨貿化的議題上,並未達成協議。雖然,坊間有所謂"文化免議"的說法,但其實此亦是不成立的。成立的是雙方暫時的同意歧見(agree to disagree)。文化免議的概念在論述時或可援引,但支撐力不足。容許影視內容繼續適當之國家保護,主要還是因為西雅圖會談時,掀起的反全球化運動。接著,WTO在杜哈回合上的全面挫敗,使全球貿易談判改由雙邊和多邊國家進行。此所以RCEP,TPP相互崛起較勁。這給了台灣影視(至少指電視)產業保留了一些時間,可以進行產業升級,應對接下來不可避免的開放壓力。以TPP的談判趨勢來看,美國勢必要求亞洲國家退讓視聽內容的管制,新聞述及日美雙邊談判的結果,美國強將其國內著作權存續時間延長法CTEA(米老鼠保護法,即從柏恩公約的50年加到70年)加到TPP會員國身上,且將違反著作權變成刑事性質的犯罪。這完全是超過比例原則的美國式勒索。這使得我們對TPP有了更大的戒心。

在此談判之前,台灣的影視就不該輕易自我撤防。任何的保護管制(例如有線、無線的黃金檔保護,全頻道自製率,集團頻道總自製率,多平台系統納入自製率管理等等)都應該仔細要求,並趕緊進行產業的升級工作。否則,2003年台灣電影年產15部,票房佔有率不及1%的慘狀,馬上就要發生在台灣電視上了(從目前台灣電視節目表上,大量境外綜藝與戲劇節目來看,其情景也已不遠了)。

電影是藝術,電視則是生活。生活是不能崩盤的。那就像是文化心靈稻田被種上了玉米大麥。台灣的心靈沒有了糧食。那就是國家安全的問題了。

謝謝大家對於本國自製節目比例此議題的關心。此議題因涉我國國際經貿談判,並如各位所述,關係國內影視產業發展,為此,行政院將持續召集文化部、本會、經貿談判辦公室等部會及單位,研議適當方案以為因應。本會及相關部會,亦將依行政院之指示,辦理後續法規研修,及推動其他有助實質提升我國影視產業發展之措施。再次感謝各位的寶貴意見!

那麼不知道適當方案什麼時候會研議出來?
會在這個月內就有結果嗎?

感謝詢問。方案研擬時程,與經貿談判之資訊揭露過程,如果有網址可供參考,請 @NCC 提供。

1.有關因應國際經貿談判方案的研擬時程,本會將依行政院協調之時程辦理。
2.至於經貿談判之相關資訊,可參閱經濟部國貿局設置TPP專網,網址為: http://www.tpptrade.tw/。
另RCEP專網,網址: http://www.trade.gov.tw/Pages/List.aspx?nodeID=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