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個人資料去識別化過程驗證案例報告,您覺得有哪些可以改善之處?
我比較想問一下隱私保護技術除了K匿名法之外還有其他哪些不同的技術?
而這些隱私保護技術之間的差別有哪些?
感謝 @ifulita 的詢問。k 匿名
是資料集的性質,表示任一組個人資料組合,在資料集裡,都有至少 k
個人符合這個組合,是一種概括要求。達到 k 匿名
性質的運算方式則有許多種。
各種概括要求之間的差異,主要是適用的欄位數量、連續或離散資料、以及筆數大小不同。這方面我們待經濟部標檢局的同仁上線,就會 tag 他們回應。
因本中心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個人資料去識別化過程驗證要求及控制措施』之首次試辦導入驗證機關,故目前僅曾以該控制措施所例示之『K-匿名法』進行實作。
之後多試用幾種其他性質的技術是不是比較好?
這樣才能比較出哪一種才比較適合正式使用及提出改善的意見。
感謝 @ifulita寶貴的意見,首先跟您說明「個人資料去識別化要求」及「控制措施」並不限定採用何種隱私保護技術,除了K匿名法之外,也有其它隱私保護技術;有關隱私保護技術,由於標準規範並無限定且屬巨量資訊處理專業範疇,建議您可向專業輔導機構(如工研院巨資中心)洽詢。
另針對「非K匿名法」之隱私保護技術之實作案例,目前正由第2波政府示範機關實作中,並預計於本(105)年5月完成相關實作,謝謝您的詢問!
屆時除了發佈使用其他隱私保護技術驗證案例報告之外,
是否也會有比較使用了這兩種隱私保證技術的驗證案例之間實際上有哪些差異的報告?
謝謝 @ifulita的提問,有關政府示範機關「非K匿名法」隱私保護技術之實作案例目前係由衛福部及內政部相關單位主政進行中,因本次實作案例為政府機關第1次以「非K匿名法」隱私保護技術試行運作,相關運作方式及內容可能須待示範機關完成後,才能得知相關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