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費率或報償比率,是否適合在國內推動?

乙類資料之授權利用,若涉及商業用途者,應考量其授權利用之範圍、標的、權利金給付期間及方式等,並得約定不同費率或報償比率。

您覺得以上敘述是否可直接適用,或需視情況予以調整?(請具體說明建議。)

訂定不同的費率會比較好,
就算是乙類資料但其內容還是會有差異,
不太適合訂定同一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