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關於資安管理專法之基本架構建議

除了上述問題之外,您認為還有哪些內容應納入資安管理專法之基本架構?

應該將鼓勵加強資安教育及積極培養資安人才也納入資安管理專法的基本架構當中。

如果是政府成立資安部門,我會希望該部門能提供這些服務:
技術諮詢、產品資安檢測(市場抽樣、公司主動提供)、資安教育訓練、資安通報

PS.目前就算產品本身沒有資安問題,但使用者資料的流向是不是該立法特別注明
太多app及社群網站應用所要求開放的權限超過應用本身,而風險使用者可能不自知
有無風險分級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