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條

證券商於股權募資過程所知悉公司財務業務上之秘密事項,應予以保密。但依據法令、主管機關要求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立法說明

本條規範除法令、主管機關要求或經當事人同意者外,證券商對於募資公司財務業務上之秘密事項,有保密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