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條

證券商應依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等證券相關機構共同訂定之證券商內部控制制度標準規範之規定,訂定第十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內部控制制度。

證券商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之內部控制制度,應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辦理,僅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者不適用前項之規定。

立法說明

明定證券商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之內部控制制度,應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辦理。

證券商僅經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者,為採單一募資平臺方式專營股權性質群眾募資業務,其業務較單純,內部控制制度不適用現行本條規定,爰增訂第二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