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設立門檻

對初始資本額較低,創業團隊以無形資產為主的的新創公司來說,驗資程序與鑑價程序,實務上往往使得設立門檻偏高。

我們的具體建議是:

  1. 對於資本額較低的新創公司,應簡化或免除驗資程序。
  2. 對於股東人數少、且資本額低的新創公司,應允許以股東協議代替法定鑑價程序。

@DOCMOEA 撥冗對上述建議,逐項回覆是否採納,以及如果未採納者,具體考量為何。感謝!

您好:
謝謝您的建議。
驗資的目的是驗證公司之設立資本、變更資本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資本是否真實、相關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公司登記主管機關為查核公司登記資本之確實性,係以會計師查核簽證文件為依據,以利公司登記主管機關之管理,允屬必要之程序。
鑑價之目的在解決價值之認定問題,應由公正第三人依公正、公平、公開之原則進行,始具有可信度。股東協議自行鑑價,能否取信於人,是否有違鑑價之精神,將產生重大爭議,尚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