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場所基本要求

參考澳洲「電傳勞動手冊」(The Telework Kit),其中定有關於電傳勞動者工作場所的基本要求,包含環境布置、桌椅高度、電腦螢幕、網際網路、電子監控設備等應符合的基本規格。

您認為電傳勞動者的工作場所,應具備下列哪些基本要求?(可複選)

  1. 符合規格的辦公桌椅與場所布置
  2. 電子監控設備(例如攝影機)
  3. 由電傳勞動者自行決定,無需作特殊要求
  4. 其他(請舉例說明)

請問,我沒有固定的辦公室通常都在家裡或咖啡廳工作,我朋友也是(SOHO),請問我們可以組織工會嗎? 如果可以組的話請問流程為何?

工會法第4條規定,勞工均有組織及加入工會之權利。次查同法第6條規定,職業工會係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所組織之工會。

復查同法第11條規定,組織工會應有勞工30人以上之連署發起,組成籌備會辦理公開徵求會員、擬定章程及召開成立大會。又,籌備會應於召開工會成立大會後30日內,檢具章程、會員名冊及理事、監事名冊,向其會址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請領登記證書。

基上,您得依上開規定,結合相關職業技能之勞工,連署發起籌組職業工會,以保障團結權。如尚有勞動法令疑義,亦可電洽勞動部服務專線,電話:(02)89956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