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方向

依「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政府資料開放作業原則」,政府資料開放應以無償提供為原則,但有特殊業務需求者,得約定收費方式及金額。

但依「規費法」規定,各機關學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資料(訊),或資料(訊)之抄錄、郵寄、傳輸或檔案之閱覽,應徵收使用規費。例如內政部「國土測繪成果資料收費標準」,民眾利用國土測繪資料時,須負擔必要規費、郵資和運費等,另亦訂有得減徵或免徵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