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正條文第41條之1第2項「飛航時限規範」與第9章之2「遙控無人機」專章適用對象之區別:
本次修正草案內容除第9章之2「遙控無人機」外,尚包括第5章第41條之1第2項「飛航時限規範」等內容。惟兩者規範對象不同,一為遙控無人機所有人、操作人,一為航空器使用人(指民航運輸業、普通航空業及一般飛航作業)。除第9章之2相關修正條文外,無涉遙控無人機之管理。
本次修正草案內容除第9章之2「遙控無人機」外,尚包括第5章第41條之1第2項「飛航時限規範」等內容。惟兩者規範對象不同,一為遙控無人機所有人、操作人,一為航空器使用人(指民航運輸業、普通航空業及一般飛航作業)。除第9章之2相關修正條文外,無涉遙控無人機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