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低價貨物免稅

觀察中國大陸、日本、韓國、新加坡和英國,對於進口低價貨物,均訂有折合新臺幣389元至26,780元不等的進口貨物免稅門檻。

對於購買數位商品等國外勞務,中國大陸、韓國、英國(B2B)由國內買受人繳納加值稅(即營業稅),日本和新加坡目前對此則未課徵消費稅或商品勞務稅。

贊成「維持免稅」的常見理由有:

  1. 我國對於進口低價貨物的免稅額度,與鄰近國家相較,屬於合理範圍。
  2. 其次,取消進口低價貨物免稅,可能增加快遞貨物及郵包通關及投遞時間,影響通關效率。
  3. 再者,海關人力負荷及稽徵成本也將隨之增加。

贊成「取消免稅」的論點則有:

  1. 允許經常性進口低價貨物可享免稅優惠,造成國內營業人與國外營利事業不公平競爭。
  2. 利於有心人士高價低報、化整為零等逃漏稅捐行為。
  3. 隨著進口低價貨物大量成長,也對國家的營業稅稅收產生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