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針對私募股權眾籌已經有提出管理辦法草案,基本上跟美國 SEC 所提出的管理辦法應該差異不大 (天下文章一大抄),大概就是在一些細節的數字上有所調整,我整理了我認為的重點如下:(請 google “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 了解全文)
股權式群眾募資平台規範:
1. 只能進行私募股權
2. 投資人累計不得超過200人
3. 實名會員制
4. 不得公開宣傳、推介或勸誘 (No General Solicitation)
5. 不限制個案投資額上限
6. Risk Control:
一:明确并非所有普通大众都可以参与股权众筹,要求涉众型平台必须充分了解,并有充分理由确定其具有必要的风险认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二:以平台为自律管理抓手,要求其有能力判定投资者识别风险和承担风险的能力,有能力承担可能出现的涉众风险,实现投资者资金和平台资金的有效隔离
三:要求融资者适当程度的信息披露。
7. 需在 SEC (or OTC) 備案登記並受監管,並需要加入證券業協會 (備案登記需審核,通過取得許可者才能執行業務)
8. 申請備案資格:依法設立的公司或合伙企業,淨資產不低於 5M RMB,具專業人員
9. SEC 有訂定罰則
10. 券商可直接經營股權眾籌,在相關業務展開後五日內備案即可
11. 平台應負責任:
一:善良管理人責任
二:實名認證,對會員進行查核
三:盡職調查 (Due Diligence)
四:募資期間資金需專戶管理
12. 禁止行為:
一:不得透過平台為自身或關係人公司募集資金
二:不得提供擔保或股權代持
三:不得進行轉手交易業務 (不能做盤商)
四:不得進行證券承銷、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證券業相關業務
五:不得進行債權式眾籌
13. 需逐案提供增資計畫,並需提供年度報告
我個人對於平台規範意見不大,只會想建議把資本額門檻調高至 1億 (因為一個合格的券商資本額門檻是 2億,並且需要取得相關執照及許可,雖然股權式眾籌平台應該要降低門檻,但也不宜過低,1億應該是合理的數字)